(六)坚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民得到更好的组织引领、社会服务、民主参与。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强调乡村是我们党执政大厦的地基,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礼仪之邦、优秀传统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相辅相成。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指明了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攻方向,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要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其对各类组织的领导,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推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确保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安定有序。创新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七)坚持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力亲为抓改革,部署推动了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用好改革这一法宝”,“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明确了农村改革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方向,指明了乡村振兴的动力源泉,为新时代农村改革勾勒出清晰的顶层设计。要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推动各项制度相互衔接、形成合力,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适应形势变化不断完善“三权分置”制度,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加充满持久活力。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促进县乡村资源统筹配置、功能衔接互补。要牢牢守住改革的底线,决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八)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着优势,为“三农”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继承和发扬党管农村工作的优良传统,深刻阐述了党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领导地位,为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进一步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要发挥好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把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多个环节的农村工作统筹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三农”工作实践
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最重要的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三农”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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