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制度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制度,每十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国普查;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制度,构建全国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网络;建立外来入侵物种信息发布制度。
因品种培育等特殊需要从境外引进农作物和林草种子苗木、水产苗种等外来物种的,应当依据审批权限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海关办理进口审批与检疫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全面提升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监管效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法重点围绕期货交易、结算与交割基本制度,期货交易者保护制度,期货经营机构与期货服务机构的监管,期货交易场所和期货结算机构的运行,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本法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统一确立了衍生品市场发展和监管亟须、国际通行的基础制度,如单一主协议、终止净额结算、交易报告库等,赋予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监督管理衍生品市场的职责,幷授权国务院依照该法原则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