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系统性治理的思考不够多,以系统性思维推进社会治理、用制度机制和法律手段应对风险挑战的力度不够大。
三、找准数字改革努力方向
面对这些短板和不足,基层干部应当以数字法治建设为契机,积极提升三项能力。
提升源头治理能力。高效使用数字法治跑道各大贯通应用,结合工作实际,用好区信访局“一图一指数”、区人民法院“共享法庭”2.0集成应用群体性纠纷及AI助手、区司法局“可信云调解”等应用,对信访投诉、矛盾化解、涉法涉诉等大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网上网下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把治理工作重心从事后转向事前,促进治理工作关口前移,做到未雨绸缪。
提升数字治理能力。承接好省委政法委风险监测预警防控区级应用开发任务,熟练运用全省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坚持“用技术建模、用数据说话、用科学论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和优化各类社会治理模型,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改变以往单凭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社会风险的能力,增强社会治理的预见性和精准性。
提升系统治理能力。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系统的预警预防、监督执法、辅助决策、服务群众等功能,建好全区“舒心安居”社会多元协同治理应用,提升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协同能力,实现部门协同、区域协同及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村社居民的协同,调动各方资源,打破治理壁垒,合力处置各类苗头隐患,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化了,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