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3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报道,“刘先生,您好。我是安福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您反映李某的信访举报件,我们已经收到,即将分派给相关科室处理,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及时联系。”
“李先生,您好。这里是安福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我们已接到信访室移送的举报件,我们会立即组织核查,调查结束后第一时间向您反馈结果,请耐心等待。”
为进一步规范实名检举控告反馈工作,有效提高群众满意度,安福县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三告知三提升”工作制度。
信访部门和承办部门对初次实名检举控告实行受理告知、承办告知、结果告知,通过向检举控告人反馈承办情况、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让检举控告人及时知晓检举控告件的办理情况,减少因沟通不畅导致的越级访和重复访,达到提升初信初访办结率、提升重信重访化解率、提升群众满意率效果。
看似简单的反馈回应,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和可信度,也温暖了举报人的心。今年1月至6月,该县纪委监委实名检举控告件告知率、反馈率均达100%,受理信访举报同比下降42.4%,检举控告同比下降48.8%,初次举报同比下降51.0%,重复举报同比下降40.0%,越级举报同比下降44.4%。
在向实名举报人反馈结果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采取反馈通报、澄清正名、召开干部群众大会等方式,对7起不实信访举报进行公开反馈,弘扬敢作敢为正气,抑制诬告乱告邪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