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3日电/据澎湃新闻报导,8月2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发布《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南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的通知》,17条措施主要涉及落实金融支持保障、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优化土地出让价款缴纳、优化房地产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流程、实施特殊群体置业补贴、推行集体和国有土地征收货币化安置、探索推进人才公寓工作、优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方式、落实教育支持政策、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12个方面。
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
文件提出,宁南县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25%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40%下调至30%,探索“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模式。
同时,该县将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优化准入及放款条件。开发企业办理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准备完善公积金相关材料后,即可同步办理公积金准入并进行放款。
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35万元调整至45万元;单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
二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由原先20倍提高至25倍。
三是支持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在宁南县购买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享受县内缴存职工同等贷款额度。
四是执行宽松的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房不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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