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13日电/据澎湃新闻报导,8月12日,据官方微信公众号“济南公积金”,山东省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促进济南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保持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政策相一致,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
按照新政,自2022年8月15日起,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
在此之前,济南曾官宣调整限购、限售、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政策。
5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济南将对楼市调控政策进行适度调整。
具体而言,包括:不再将长清区、章丘区列入限购范围;将上市交易的限售条件,由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调整为限购区域内住房网签满2年可持证交易;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5月23日,据《济南日报》,济南市再发布适度调整楼市调控政策三项新举措,并自5月24日起实施。
具体来说,一是支持养老及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济南市户籍家庭, 限购区域内家庭住房总套数在两套及以下,有父母投亲养老情况并取得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家庭有2个(含)以上子女的(子女已经取得济南户籍,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
二是优化非济南户籍家庭购房条件。非济南户籍家庭在济南市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在济南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由“近3年内连续2年”调整为“近2年内连续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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