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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秘书长黄健庭(右)。(照:国民党) |
黄健庭痛批,党产会无限追溯、无限扩大认定,完全违反法治国原则,国民党只能循司法途径救济,却发现司法体系已经高度被绿化,自从蔡英文的姐夫担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长之后,国民党的相关诉讼一路溃败,司法沦落至此,国民党除了遗憾也要表达谴责,期待日后能真正遇到有良知的法官,为国民党伸张正义。
国民党行管会主委邱大展表示,本案审判长也认为国民党党产有当与不当的部分,并要求国民党与党产会和解,国民党也一直希望透过和解方式达成双赢,因此,对于北高行政法院的判决结果感到讶异,他并质疑法院审理速度太快,对于国民党要求调查的部分都未调查,他希望未来上诉后其他的法官,可以秉持专业与司法良心申请“释宪”。
国民党表示,该党对于党产的处理原则一向都是“护法、护宪、不护产”,并遵循第19届、第20届全代会决议,“除保留必要之办公室及支付已退休党工之退休金、现职人员之年资结算金,扣除负债后如有余额将全数捐作公益”。
国民党并强调,该党早于1945年5月17日第6次全代会即已决议,避免以国家预算支撑党务运作的恶习,决定创立党营事业,以期“以党养党”。
国民党指出,2016年11月24日、11月30日该党曾就投资中投公司的第一桶金举行记者会对外说明,创立党营事业的资金来源于1946年、1948年中间两次发动的党员特别捐,共募得法币190余亿元、美金4万8千余元、港币12万、英镑1千5百余元、越币1千元及金圆券12万8千余元,并以其中款项拨发地方充作事业资金,后虽历经战乱党营事业沦陷损失670余万美金,但其后1949年迁台的资产仍有美金77万余元(以金本位制换算约目前新台币11.72亿元),并以前述迁台资产为基础续行经营党营事业,怎能因为2016年通过的党产条例溯及既往推定为不当财产?
律师曾至楷表示,本案审理应该遵守“宪法”与法治“国”原则,尤其牵涉转型正义,应先瞭解过去的历史环境,双方才能寻求和解,而且原本党产会的处分书只认定1971年中投公司资金2亿元,如今被收归的股权价值超过156亿元,相差150多亿,法院却完全没有调查并给一个说法。
曾至楷强调,中投公司过去配合台湾产业转型,投资联电、台积电等公司,透过市场交易获利,其他外商公司也是一样的方式获利,为何国民党就要被认定是不当取得?这个疑义党产会与法院都没有做出说明,对于法律人而言,则是完全不可思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