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门“国父纪念馆”。(照片:澳门“国父纪念馆”脸书) |
中评社台北9月13日电/台湾驻澳门最后一名官员签证将于10月30日到期,澳门特区政府要求台湾驻澳门办事处官员须签“一中承诺书”,否则不发签证。传出陆委会认为澳门“国父纪念馆”可能会被没收打算出售,对此陆委会今天未证实,仅发表3点声明表示,“我在澳门‘国有’财产皆依法持有及使用,政府会全力保护在澳‘国有’财产。”
台湾驻澳门办事处长悬缺三年多,前任处长陈雪怀2019年届龄退休后,因台方拒签“一中承诺书”,一直无法再派新任处长赴澳履新,目前台湾驻澳门办事处仅剩下三位正式派驻官员,分别为陆委会两人、“外交部”一人,最后一人签证10月30日到期,若澳门政府不续发签证,10月底前将全员返台,驻澳办将与驻港办一样,只剩下当地雇员。
陆委会今天表示,一、我政府重视台澳关系及双方民众交流权益,但对于中国大陆要求签署“一中承诺书”,“我方”绝难同意。
二、本会一向依据2011年换文精神,秉互惠互信原则处理台澳双方人员派驻事宜,为保障、服务在澳“国人”,政府已备妥应处方案,以确保民众的权益与福祉。
三、我在澳门“国有”财产皆依法持有及使用,政府会全力保护在“澳国”有财产。
澳门“国父纪念馆”面积133坪,现值3000万澳门币,换算约1亿4000万新台币,陆委会一年编列新台币50万元养护费。地址:澳门文第士街一号(No.1 Rua Silva Mendes. Macau)
根据陆委会官网介绍,澳门“国父纪念馆”本馆原建于1918年(澳门望厦龙田村),由孙中山胞兄孙眉斥资购置旧宅,为孙中山元配卢慕贞及其家人之寓所。于1930年,曾因遭附近的澳门总督官邸火药库爆炸所波及,后来澳葡政府向孙中山的儿子孙科赔偿,孙科利用赔偿金,于1933年,斥资9万银元,将其重建成现建筑物样貌。现时的3层建筑物是一座伊斯兰教摩尔式建筑。
孙中山之子孙哲生与孙中山之元配夫人卢慕贞在此居住。及至卢慕贞在1952年9月7日逝世后(享年86岁),于1958年4月以故居设为“国父纪念馆”,门前匾额由“中华民国”首任“监察院长”于右任题字。
纪念馆外的花园竖立了一尊孙中山的全身铜像及“天下为公”四个大字。铜像乃孙中山之日籍友人梅屋庄吉所献的纪念品,铜像由日本雕塑家牧田祥哉所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