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十年来,立法、执法、司法全方位产权保护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一系列市场化改革,市场主体得到快速发展,总量已从2012年的5500万户增长到目前的超1.6亿户,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科技、环保、区域等政策统筹协调、共同发力。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特别是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有效稳住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大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营商环境有如企业生存发展的阳光和土壤,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祗有更好,没有最好”。通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我国的营商环境大幅优化,全球排名从2013年的第96位跃升至最新的第31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推动发展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是新时代改革开放实践的生动缩影和宝贵经验。迈上新征程,我们要始终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建设高水平市场经济基础制度、高标准市场体系,提高宏观经济治理效能,更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经济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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