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9月19日电/据人民日报报道,日方应清醒认识到,在日遗化武问题上说一套、做一套,企图避重就轻、蒙混过关,是行不通的。日遗化武一刻未彻底销毁,中国人民就一刻不会放弃追责,国际社会对日方的压力只会与日俱增
近日,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总干事阿里亚斯、多国常驻禁化武组织的使节和代表组成的代表团共40余人,通过视频形式进行了专题“云访华”。访问期间,各方听取了关于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以下简称“日遗化武”)总体情况及销毁进展介绍,在线参观了中国境内迄今发现的最大日遗化武埋藏点吉林省敦化市哈尔巴岭。代表团一致认为,应高度重视日遗化武问题,尽早彻底完成销毁,消除对中国的危害,为建设“无化武世界”作出切实努力。
日军曾在侵华战争中大量使用化学武器,战败前为掩盖罪行,将大量化学武器就地掩埋或抛弃于江河湖泊。今天,在曾经被日军战火蹂躏的中国土地上,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0多个地点发现了日遗化武,仅哈尔巴岭就有约33万枚。范围之广、数量之大,令人震惊。日遗化武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长期危害中国有关地区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安全。
干净、彻底、全面地从中国土地上消除日遗化武,消除日本侵华战争遗毒,是中国政府对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维护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应有之义。上世纪90年代起,中日就销毁日遗化武展开谈判。1997年,《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正式生效。在中国的积极努力和国际社会的大力支持下,《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明确规定遗弃国应为销毁遗弃化武提供一切必要的财政、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在强大的政治、法理和舆论压力下,日方不得不低头认错。1999年,中日签署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备忘录,处理日遗化武迈入了实质性阶段。
然而,日遗化武销毁进程一直磕磕绊绊。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日本应在2007年完成销毁,但日方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意愿不强,销毁进度严重滞后。至今仅销毁6万余枚,挖掘回收9万余枚,这无法向中国人民交代,也无法向国际社会交代。日本没有向中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埋藏线索,日遗化武总数和具体埋藏地点迄今无法明确。日遗化武埋藏地下数十年,造成大量污染土壤亟待处理,但日方百般推脱,一直不愿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