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9月19日电/据中国侨网,据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网站消息,9月8日,坦桑尼亚卫生部发布第11号旅行提醒,调整相关入境防疫政策幷自9月15日起实施,主要内容有:
一、所有拟入境坦桑尼亚的国际旅客均需在抵坦时出示带有防伪二维码的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需完成全部剂次的疫苗接种),接种的疫苗需被世界卫生组织和坦桑尼亚政府认可和批准;
如未接种疫苗或未完成全部剂次疫苗接种,需在入境时出示来坦前72小时内带有防伪二维码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报告中需标明PCR或NAATs字样);
如未接种疫苗或未完成全部剂次疫苗接种,也无法出示核酸检测报告,除12岁(含)以下儿童和机组人员外,均需在入境时自费接受快速抗原检测,费用为每人23000坦先令(10美金);如快速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还需进一步接受核酸检测,费用为每人50美金。
二、自陆路入境、核酸被检出阳性人员将根据双方边界协议或规定来进行处理。
三、除航空公司或旅行目的国另有规定外,经坦乘机中转旅客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四、建议所有自坦离境旅客提前了解航空公司和旅行目的国关于防疫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请所有计划来坦的中国公民务必按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抵坦后遵守坦方防疫规定,避免在入境时受阻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