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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提振民企发展信心
http://www.CRNTT.com   2023-01-12 15:39:19


  中评社北京1月12日电/网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提振民企发展信心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李昌禹 杨昊 易舒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有力部署。

  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哪些新机遇?如何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如何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几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意见建议。

  ——编者

  落实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杨伟民

  民营经济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主体,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就是既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也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建议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到位。

  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并同等程度保护所有权派生的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继承权、处置权以及知识产权、数据产权。完善从宪法到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和个人的产权都神圣不可侵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执法、依法处罚,严禁以文(件)代法。严禁滥用权力随便没收私人财产或收归国有,严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严禁动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继续甄别纠正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

  进一步规范民营经济准入范围。要尽快明确民间投资的“红绿灯”,设置民间投资“红灯”即负面清单,依法加强对民间资本准入的监管。废除对民营经济不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文件,破除民营经济可准入领域事实上存在的隐性壁垒,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

  进一步完善政商沟通机制。党中央国务院制定重大政策,坚持听取企业家意见,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涉及民营经济的政策,事先征求民营企业家意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完善政策发布、解读、宣传和咨询制度。

  突出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长 刘长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历了从萌芽、建立、完善到成熟的飞跃,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踏上了新征程,须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体制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来看,民营经济始终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内在要素。因此,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也必须坚持突出民营经济在市场中的重要地位。

  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是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舞台的重要保障。一是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破行政性垄断,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破除民营企业发展的隐性壁垒,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二是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完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机制,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坚持各类主体平等的诉讼地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让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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