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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
中评社北京1月29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去年上任的美国驻港总领事梅儒瑞,早前于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论坛中发表演说,借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聘请英国大律师替其辩护一事大做文章,声称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是扩大行政当局权力,而本港司法机构在过程中欠缺监察,可能进一步破坏香港司法独立。他幷指过去两年共有15000名美国人离港,占在港美国人社群约两成,幷语带威吓地“提醒”美国企业,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后,在内地营商的风险亦会在香港出现云云。
梅儒瑞的谬论遭到特区政府和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发言人的严厉谴责,这不但在于其言论已经逾越了一名外交人员应有的操守和底线,明目张胆的干预和抹黑香港,这是严重不恰当及违反外交礼节的行径,而且如此偏颇的言论更暴露其傲慢与偏见,充当“民主祖师爷”指指点点,但其实美国的人权自由早已是劣迹斑斑,近年的乱象和撕裂,早已戳破了美国“民主神话”的泡沫。
梅儒瑞完全没有自知之明,其对香港和香港国安法的抹黑是颠倒黑白,为黎智英撑腰更再次证明黎与外国势力千丝万缕的关系,更加“坐实”其罪名。作为一个政客,梅儒瑞是不够格的,水平低下、食相难看、举止失措,足显美国政坛无人,更表明美国对香港干预之心不死,香港的维护国家安全防线仍然要不断加固,对于外国势力的棋子更是一个也不能放过。
国安法符合香港整体利益
梅儒瑞的言论有三大荒谬之处:一是公然抹黑香港国安法的实施,颠倒是非。国安法颁布实施后,香港的乱局得到有力扭转,社会恢复秩序,法治得到彰显,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就是在港的外资都认同国安法有助社会稳定,对他们营商有利。衡量一条法律,要看效果,国安法发挥了“一法定香江”的作用,遏止了各种暴乱和动荡,保护了广大市民的自由和权利,为商界提供了安定的营商环境,足以说明国安法符合香港整体利益,当然反中乱港分子除外。
讽刺的是,全世界拥有最严密以至严苛国安法律的美国,却不断对香港国安法作出种种不符事实以至自打嘴巴的指控和抹黑。梅儒瑞借过去两年共有15000名美国人离港,诬称香港国安法损害人权。这种说法不值一驳,所有国际大城市,人流出出入入、来来往往是常事,“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漏夜赶科场”,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美国各州每年同样有大批民众流入流出,当中原因有很多,或是因为发展需要,或是因为生活质素,这是常事,香港有万多名美国人离港,但同样有大批不同国家人士来港,有什么奇怪?而且,梅儒瑞又是否可解释,为何在国安法实施后,其他国家未见有大批民众离去,唯独是美国有万多人离去,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在香港干了什么事而离开,这才值得深究。
二是对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国安法释法肆意扭曲和抹黑。他声称人大常委会释法是扩大行政当局权力,可能进一步破坏香港司法独立。更不避嫌说,美国会继续批评中央或特区政府官员“破坏”香港高度自治的行径,幷不点名要求特区政府释放黎智英等被收押的人士。这如果不是无知,就是梅儒瑞故意扭曲事实。人大常委会的释法主要是明确特区政府和国安委在涉及国安案件上的权责,这些权责早已列于国安法条文之内,“人大释法”不过是重新阐明,理顺程序,何来扩大行政当局权力?说释法损害香港自治更是生安白造。释法幷没有直接处理黎智英案,没有直接否定法庭判决,而是将权力交回特区手上,这是充分尊重香港特区、尊重法庭、尊重普通法的表现,否则释法完全可以直接解决争议,何必又交回特区政府?这正是人大常委会的苦心,也是对香港高度自治的维护。梅儒瑞的言论连基本事实也搞不清,偏见蒙蔽双眼,失去了常识和理智,这样的水平竟然可做外交官,实在是啧啧称奇。
已露乱港的“狐狸尾巴”
三是梅儒瑞的谬论,目的是要抹黑香港法治,损害香港营商环境,是带有政治目的操作和破坏,严重违反了《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五十五条规定。该规定指出在不妨碍领事特权与豁免之情形下,外交人员均负有尊重接受国法律规章之义务;此等人员幷负有不干涉该国内政之义务。也就是说,领馆官员必须避免一切直接干涉接受国内政的议论和行动。但现在梅儒瑞不但是议论、干涉,更是污蔑、唱衰、破坏,这是对《公约》的挑战,在不少国家这样的行为已足以被驱逐出境。
显然,梅儒瑞来港是带着政治任务前来,前一段时间还在不断上演各种亲民骚,对香港不乏称道之辞,企图收买人心,但现在又一百八十度转变,对香港作出种种无理抹黑,甚至恐吓外商企图煽动撤资潮,梅儒瑞的小丑表现不过为配合华府的战略,利用香港作为遏制中国的桥头堡,为此不惜抹黑以至破坏香港的国际声誉和形象,不惜为反中乱港分子撑腰打气,梅儒瑞的言论已经露出了狐狸尾巴。不过,今日的香港已经不是外国势力可以为所欲为的香港,梅儒瑞的傲慢与偏见,除了自暴其丑之外,对香港不会有任何影响,黎智英期望外国势力可以助其脱罪,不过是白日做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