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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美领事梅儒瑞罔顾事实故意抹黑释法
http://www.CRNTT.com   2023-01-29 11:41:07


  中评社香港1月29日电/网评:美领事梅儒瑞罔顾事实故意抹黑释法

  来源:文汇网  作者:陈凯文

  日前,美国驻港澳总领事梅儒瑞出席一个线上论坛时,评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上月底解释香港国安法一事,宣称释法扩大香港行政当局的权力,可以作出一些影响案件的决定,同时缺乏司法机构监管,可能进一步破坏香港司法独立,又指香港国安法以至香港及北京采取的措施,可能对公司、员工、财政,以及法制的声誉和运作造成负面影响,并警告企业须警觉香港营商的风险正在增加云云。

  从地缘政治的角度而言,梅儒瑞在发言中抹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实属意料中事。可是明眼人都会发现,梅儒瑞要不是没有深入研究今次的释法内容,就是因为心存政治偏见而故意抹黑。首先,今次释法并没直接就非本地执业律师参与危害国安案件,究竟会否形成国安风险的问题,作出任何论断,而是指出此一问题,应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交由特首认定并发出证明书,若裁决前未取得特首说明书,则由香港国安委依照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履行职责,作出相关判断和决定。

  是次释法所提及的特首证明书制度,并非新鲜事物,基本法第十九条已规定,香港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上述文件对法院有约束力。香港国安法只是沿袭此套特首证明书制度,规定法院审案时遇有涉及有关行为是否涉及国安或者有关证据材料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的认定问题,亦要事先取得特首发出的证明书而已。

  另一方面,由特首认定涉案的相关行为是否涉及国安,以及法院作出判决前应当取得特首证明书的制度,其实早在香港国安法制定的一刻,已被清楚列明于第四十七条之内。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次释法,并没授予特首任何新的权力,而是透过解释这条本已存在的法律条款,厘清此套特首证明书制度的适用范围,并述明此一证明书制度,可用作解决外地律师能否参与危害国安案件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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