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公司如何避免退市
记者统计分析了常见的港股公司停牌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上市公司未能按时刊发业绩公告或审计师不能出具审计报告;二是上市公司没有足够的营运能力,而此两者经常互有关系。
香港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匡尧向记者表示,长期停牌也会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上市公司或因此触发银行贷款协议中的提前还款条件,而造成更大的流动性危机,大股东质押的股份贷款协议,也可能被触发提前还款和股份质押被执行导致实控人变化,小股东的股票不能交易套现,当然最严重的就是上市地位被取消,失去融资能力。
处理导致长期停牌的具体问题,刘匡尧则认为,必须针对性的解决停牌的底层因素。港交所会按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列出复牌条件,上市公司也应该在问题进一步恶化前尽快处理,问题拖延的时间越长,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内控及管理层的诚信也会有更大忧虑。
比如上市公司未能按时刊发业绩公告或审计师不能出具审计报告时,上市公司也应尽可能刊发未经审计的业绩公告,如果审计师未能出具没有保留意见的报告,也应尽早出具保留意见的报告,虽然保留意见的报告不足以让上市公司复牌,但好处是避免了港交所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情况有更坏的设想,同时增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透明度,提高了取得外部融资的可能性。
还有持续经营问题,在现实情况中,上市公司出现该等问题,很多时候需要更多的资金去增加投入并发展业务,但由于已停牌的上市公司很难取得第三方的贷款,因此以股权融资的方式去处理更为有效。一般而言,港交所及香港证监会, 对有重大流动性问题和财务困难(实质有破产风险)的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融资, 会持较开放的态度,香港证监会也有较大机会豁免全面要约的要求。
然而,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实际上有部分停牌上市公司并无动力复牌。这类公司市值偏小,且交易量非常差,而复牌所花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加上现在港交所对“炒壳”的严厉打击,复牌意义不大,因此部分上市公司就坐等退市。
然而退市并不是最终结果,管理层也有可能面临更严重的监管机构调查和小股东的申诉。刘匡尧称,虽然香港目前没有集体诉讼制度,但管理层依然有被起诉和被处罚风险,加上香港证监会已经开始与内地监管机构紧密合作,所以上市公司不应轻视停牌及除牌问题,并应在问题出现前或一旦出现问题,立即着手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