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过程中,“三无”船舶的认定成为检察官办案的一大难点。自2021年海关总署等五部门制定的《“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施行以来,福建省尚无先例可循。为此,2022年4月,福安市检察院推动市政府成立全省首个“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小组。经认定,涉案船舶确系“三无”船舶,同年9月,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卞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扣押在案的“三无”船舶被依法处理。
此外,为对“三无”船舶开展源头治理,2022年10月,福安市政府部署“三无”船舶集中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核查登记大马力“三无”船舶82艘,扣押“三无”船舶14艘,建立联防联控、案件线索移交、执法保障机制,巩固提升整治质效。
福鼎:“湾长+检察长”守护碧海银滩
“在宁德市清海行动情况通报中,福鼎全面完成禁养区超规划养殖清退、‘消白除旧’及养殖设施品质提升改造三项任务。”日前,福鼎市检察院总结2022年生态检察工作,用“湾长+检察长”机制这一关键词,概括该院在守护沙埕湾生态环境中发挥的作用。
2022年5月上旬,福鼎的民间环保组织向检察机关反映,在禁渔期间,该市嵛山岛、台山岛等海域有不少渔船捕捞作业,海面尚存不少渔网。对此,福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启动了沙埕湾非法捕捞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从相关职能部门瞭解非法捕捞情况及执法现状,掌握了近年来非法捕捞案件的线索清单。
同年5月下旬,该院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盗采海砂犯罪时有发生的问题,向主管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随后,当地海洋与渔业局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共清理违规定置网84张,查扣2艘涉嫌“三无”船舶以及伏季休渔期间滞留的外省籍渔船。
在海洋检察工作中,福鼎市检察院积极推动“湾长+检察长”责任监督机制建设。该院检察长带队深入沙埕湾、晴川湾、嵛山岛,调研海洋检察课题,把“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海上社区延伸,对接沿海13个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搭建从港湾基层治理到湾长职能部门的全链条检察监督线索发现渠道;走访闽浙边界海上社区养殖户、敏灶湾渔家、码头、海岛群众,与渔镇渔村干部探讨法治护海兴渔良策,建立海洋行政执法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衔接机制,全力打造“海上枫桥经验”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