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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着力构建立体监督体系
http://www.CRNTT.com   2023-02-22 11:01:03


 

  完善函询制度,促进对“一把手”监督常态长效

  “即便集体决策合规合法,但遇到重大事项,也要多做解释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支持率。”日前,江西某省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因信访反映其在单位主管的某院校招聘及人事等方面存在涉嫌违纪问题,接受省纪委监委函询。函询中,分管该单位的省领导对其函询材料进行了审阅把关,签署了明确意见,并对该同志进行了教育提醒。

  函询作为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之一,既是组织给予党员干部承认错误、说明问题、解释澄清的机会,也是提醒教育党员干部的重要方式。但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地方和部门由于对运用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认识不深、站位不高、方法不多,实践中仍存在“一函了之”的问题。

  问题就是工作改进的方向。江西省纪委监委系统梳理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函询工作的通知》,对函询工作作出制度安排,依靠制度约束力进一步提高函询的针对性、实效性。

  江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改变以往被函询人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时其说明材料直接回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做法,明确由分管(协管)领导对被函询人所作说明进行监督,发函时明确告知被函询人在回复前需先将说明材料报分管(协管)领导审阅,让分管(协管)领导第一时间掌握被函询人的态度认识、解释说明等情况。同时,分管(协管)领导在签署意见时,及时对被函询人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

  “制度的出台,既为我们瞭解掌握下级‘一把手’问题线索情况提供了机制保障,同时也有利于针对性开展教育提醒、监督督促。”萍乡市委一位班子成员表示,通过函询这一有力抓手,监督做得更实更细了。如该市某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审核一名班子成员的函询回复材料时,因其对有关问题未说清楚,三次要求其补充说明后才签署意见。

  决不能“一函了之”还体现在江西省纪委监委探索推行的“函询+面谈”“函询+抽查”的工作机制上。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具体工作中,该省注重提高与被函询干部见面谈话比例,深入瞭解信访反映情况的真实性,以及干部的认识和态度,更好体现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和监督。同时,还加大抽查核实力度,注重从函询中分析总结一个单位、一个地区政治生态以及监督管理折射出来的问题,把线索处置的过程变成开展监督的过程。

  除完善函询制度外,为提升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质效,江西省纪委监委还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探索运用信息化技术,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机制。去年,通过大数据监督平台,该省纪委监委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2020年以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疑似参与经商办企业或帮助党员领导干部代持股份,以及地方政府将“三公”消费转移至下属国企等共性问题。通过信息化赋能,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针对性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供助力。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加强对县委书记的近距离监督

  “莲花县委原书记张运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萍乡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月19日,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一条审查调查消息。

  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是“一线总指挥”。作为省管干部,县委书记责任大、权力大,被“围猎”的风险也大。江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江西先后有多名时任或曾担任过县委书记的党员领导干部被立案查处,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对县委书记的监督存在薄弱环节。

  “对县委书记的监督执纪权限主要在省纪委监委,我们在监督时存在一些顾虑,如担心超越权限,掌握线索不全面监督底气不足等。”一位设区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如果省级层面“监督不及时、不全面”,而设区市又“不好管”“不便管”,就容易导致对县委书记的监督存在真空地带。

  为破解这一难题,江西省纪委监委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依据党内监督有关法规制度,积极探索实践,补齐监督短板,织牢织密监督之网,形成了《关于加强对县委书记监督的意见》。

  “《关于加强对县委书记监督的意见》从更好发挥设区市党委、纪委监委的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出发,着重强调设区市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要履行好对县委书记的日常监督责任,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向省委、省纪委监委报告。”江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建立相应制度,就是要有效地形成省、市纪委监委的监督合力,确保县委书记始终受监督、有约束。

  对县委书记问题线索处置程序的改变,是省、市、县纪委监委加强监督联动的具体体现。据悉,当省纪委监委采取函询方式处置县委书记问题线索时,要向设区市市委书记通报问题,同时抄告设区市纪委书记,并就是否采信征求市纪委书记意见;当省纪委监委采取谈话方式处置县委书记问题线索时,可由设区市纪委书记或者被授权的市纪委副书记陪同接受谈话。

  “本次接受函询,不仅市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把关,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也进行了教育提醒,我既感到温暖又深受警醒,今后将严格自律,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担当作为。”赣州市一位县委书记在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函询后深有感触地说。

  制度规范在前、探索细化在后。按照《关于加强对县委书记监督的意见》要求,江西全省11个设区市市委、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制度,形成了全链条监督体系。如,抚州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对县委书记监督十四条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及辖区信访量大的县委书记进行约谈。

  使命在肩,奋斗不止。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森述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做实做细监督专责,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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