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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http://www.CRNTT.com   2023-03-10 09:09:58


  中评社北京3月10日电/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本期邀请专家围绕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主持人:本报理论部主任、研究员 徐向梅
  
  将集体资源转化为农民增收重要来源
  
  主持人:与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相比,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哪些突出特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能发挥怎样作用?
  
  何安华(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乡村发展与城乡关系研究室主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产权清晰、成员明确、运行规范、分配合理的地域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利用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现集体成员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其本质仍是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较传统农村集体经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要素联合范围更加广泛,除了劳动联合外,还包括土地、资金、技术、管理及文旅资源等各种要素的联合,而且不排斥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联合,要素所有者从农村集体延展到农户个体、国有企业、城镇工商企业等多元化经营主体,贯彻了开放、包容、共赢的理念。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征。
  
  集体资产清晰化。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了集体家底,集体有了一本“明白账”。截至2021年底,不包括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全国镇、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达8.22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74万亿元。归属农村集体的资产“底清账明”,增加集体收入有了研判依据。
  
  成员确认规范化。确认谁是成员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回答了农村集体经济“为谁发展”的核心问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对特殊群体如外嫁女、入赘男、新生儿、服兵役人员、在校大学生、回乡退养人员、农转非人员等的成员身份确认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做到不漏一户不掉一人。截至2021年底,全国确认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9.2亿人。谁是成员、是哪一级成员一目了然,为解决成员集体权益“两头占”“两头空”问题奠定了基础。
  
  集体资产股权化。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是成员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有的地方因集体经营性资产较少,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开展集体资源性资产的股份合作,以虚拟股份形式确权给成员。股权设置中原则上不设置集体股,以成员股为主,综合考虑承包地面积、家庭人口、劳动积累贡献等因素,设置了基本股、劳龄股、村龄股、土地股、贡献股等多种股份形式,形成了“1+X”多种配股模式。随着股权证的发放,农村集体收益实现了从过去“人人有、人人无份”向“人人有份、人人有”的转变。
  
  内部治理制度化。农村集体经济如何发展不再是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而是引入现代企业制度,成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架构完善,体现了民主管理的集体决策。不少村庄积极探索政经分离,村两委负责村庄日常事务管理,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发展经济,一些有条件的村庄还尝试聘用职业经理人专业化打理集体经济。例如,浙江省余杭区自2019年起为符合条件的村庄招聘高素质职业经理人。
  
  多元经营共赢化。纯农业村注重盘活农地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城郊村注重物业经济提档升级,城中村注重探索集体企业转型,集体产业多形态多路径发展趋势明显。实践中,除了村集体与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外,村与村抱团联合越发普遍,有些抱团合作从镇域扩大到县域。江苏省昆山市探索的村级联合非常典型,例如,张浦镇22个村社共同投资成立乐浦强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村社投资但不参与经营,经营收益按股份分配。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是有助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依托其独特的组织、资源优势,优化要素配置,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统”的功能不断强化,赋予了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村集体利用集体资源采取直接经营、合作经营方式发展现代农业,或为集体成员、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有的还精准牵线搭桥,引导小农户与其他经营主体开展合作,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二是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共同富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整合要素资源、保障集体福利、调节收入分配等多重制度优势,能够推动集体资源资产有效转化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形成家庭增收和集体增收的“双支撑”格局。
  
  三是有助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基层党组织就能更好地激发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热情,提高党在农民群众心中的威信。越来越多的基层党组织以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重要抓手,把农民群众有效组织起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稳步朝着提质增效方向迈进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取得哪些成效?
  
  吕之望(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农村集体经济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体现的是“统”的特征,是实现“统分结合”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由基础薄弱的兜底式发展稳步朝着提质增效的方向迈进,对农村经济发展、产业兴旺、农户增收方面的作用越发明显。
  
  第一阶段是2012年到2016年。2016年以前,农村集体经济基本处于自发生长阶段,在东部农村以及中西部具有区位优势的农村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充满活力,农村资源的市场价值不断提高。然而,在集体资产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管理和运营体制机制尚未理顺、管理手段不健全,阻碍了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并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因此需要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上进行深入改革。
  
  第二阶段是2016年到2021年。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意见》明确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保证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顺利推进,奠定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基础。从2017年到2019年,在全国范围内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根据农业农村部数据,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集体土地等资源65.5亿亩,账面资产6.5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分别占到47.4%和52.6%。
  
  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各地还采用各种有效手段消除空壳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以避免地区差距扩大。根据农业农村部数据,2015年底全国集体经营性收入为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占村级组织总数的54.36%;有集体经营性收入但低于10万元的村级组织占比为31.73%;集体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村级组织占比为13.91%。到2020年底,在纳入统计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没有经营性收入的村级组织占比下降到22.4%;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到33.1%。当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并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地解决所有问题,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仍面临诸多障碍。例如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差异仍然较大等,尤其是西部地区,资源底子薄、经营能力也较为薄弱,更加需要有效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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