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26日电/据黑龙江日报报道,为促进在哈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加快提振市场信心,推动全市经济加速恢复整体好转,近日,哈市印发《关于提振发展信心推动全市经济加快恢复整体好转若干金融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主要涵盖五个细则,即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实施细则、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实施细则、延长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实施细则、加大对“4567”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实施细则及加强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实施细则。
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实施细则主要对在国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北交所上市的本市企业,根据企业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补助,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在黑龙江证监局完成上市辅导验收合格拟在境内上市的后备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企业上市申请材料已被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正式受理、拟在境内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补助300万元。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市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企业在境内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哈市的,按照在哈市投资额的千分之五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实施细则旨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市场主体的信贷投放支持,畅通重点项目、优势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哈尔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将根据企业融资需求对其进行画像,匹配市场上适合的金融产品,定点推送给金融机构。
延长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实施细则指出,将对符合条件的2022年市级存量“双稳基金”担保贷款,申请延期还本时限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按0.5%收取。
加大对“4567”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实施细则旨在鼓励金融机构围绕“4567”现代产业体系加大信贷投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3年当年新增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幷且该项目在哈市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每年按照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0%给予补助,补助年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nextpage>
加强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实施细则主要对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