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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中评社 陆文煜摄) |
中评社北京4月25日电(记者 陆文煜)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4日上午举行2022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表示,2021年,中宣部选取了资源丰富的内蒙古、江苏、四川和贵州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省级)工作;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2022年又选取了山西晋城、黑龙江佳木斯、江苏扬州、安徽黄山、江西抚州、山东潍坊、广东潮州、贵州毕节8个地区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市级)的工作。
记者提问,我们知道民间文艺的保护和传承对弘扬中国传统文化非常重要,我的问题是:请问在推进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王志成表示,大家知道,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而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也正在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保护民间文艺(又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国际条约。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坚持民间文艺版权保护国内立法和国际推广联动,进一步激活民间文艺领域版权价值,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2021年,选取了资源丰富的内蒙古、江苏、四川和贵州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省级)工作。在取得初步成效基础上,2022年又选取了山西晋城、黑龙江佳木斯、江苏扬州、安徽黄山、江西抚州、山东潍坊、广东潮州、贵州毕节8个地区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市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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