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援基层地区妇女团体发展
1) 支持基层妇女团体在社区租用会址及设立服务中心;
2) 支援妇女团体推动国民教育,推广宪法和基本法的家教力量;
3) 促进政府和商界与基层妇女团体合作,提供更多资源及落实政策以支援基层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
三.女性疾病支援
建议透过增设“乳癌及子宫颈癌免费筛查”及妇科医疗劵。
四.跨境家庭支援
建议特区政府与内地政府商讨成立支援跨境家庭事务的粤港澳社福机构联动机制,“一站式”共同处理涉及跨境家庭的问题,与粤港澳妇女团体等组织合作,组成多种类型的跨境社福工作小组,探索符合粤港澳三地文化的社福机构联动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五.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家教家风实践基地交流机制
建议推动建立大湾区家教家风交流机制,透过实地考察内地家教家风实践基地,积极推动善学家教家风,并接受《宪法》、《基本法》、国家安全、国民身份、四维八德及中华传统文等不同的培训,巩固国民身份认同,凝聚家庭和社会的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