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我们注重加强与审计机关的协作,紧盯审计监督发现重大资金问题背后的人、事、责,深挖腐败问题线索。”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结合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监督清单和重点监督事项,有力推动国家审计反馈的150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探索建立建行审计移交问题线索联合排查机制,明确移交程序、路径和时限要求。针对移交线索材料质量不高等问题,在正式移交前充分沟通,就线索标准、材料要件、配合协作事项形成统一意见。在加强不同来源线索集中统一管理的同时,将筛选关口前移,提高线索材料移交质量。通过运用建行审计系统,基于对不同金融腐败案件涉案人员行为特点分析,编制不同的异常业务及行为筛选模型。
“借助审计系统,我们探索设计账户交易疑点筛选模型,筛选出涉案人员之间的交易关系,利用交易行为特征排查被审查调查人控制的‘白手套’账户,锁定关键时点前后的可疑资金走向,推动形成破解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的合力,进一步提高线索处置质效。”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我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产业园存在物业免租期过长、租金过低等问题,涉嫌利益输送……”日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以《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方式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查清受贿事实后,追缴涉案款项400余万元。
浙江省纪委监委细化审计发现问题移送类别,将审计移送问题细分为“重点关注类”“执纪问责类”“整治整改类”“参考关注类”等四类,精准分类处置,实现闭环管控。省审计厅印发《浙江省审计厅审计事项移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审计移送机制,要求问题查清、查实、查透,证据充分适当,定性依据明确,责任主体清晰,按照定人、定性、定责、定损四个要素把关,提前与纪检监察机关等接收移送的部门沟通,力求审计发现问题“移得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