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各自所长,彰显“巡”的权威和“审”的优势。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对象和内容关联度高,监督方式和手段互补性强,二者有机结合,能够提升监督工作质效。不久前,甘肃省会宁县在巡察过程中发现,县环卫所原所长邵某“群众信访量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十分棘手。在巡察与审计部门协作配合例会上,县委巡察办向县审计局提出开展专项审计的建议。审计组随即对县环卫所近5年财务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快速挖出邵某违规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吃空饷等问题。最终,邵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把准方向、突出重点,推动“政治体检”和“经济体检”同题共答。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安徽省纪委监委统筹监督资源,推动审计部门对重点粮食购销企业库点开展专项审计。随后,省委巡视机构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专项巡视巡察,全覆盖涉粮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云南在省委专项巡视对象中选取近3年来未开展过全面审计的4个开发区,安排省委专项巡视组与省审计厅专项审计组同时进驻,同步开展专项巡视和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压实整改政治责任。中央巡视机构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视监督重点,各地积极推动做实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提高整改工作严肃性。江西省对整改不到位的有关审计方面问题,特别是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的,写入巡视巡察报告,作为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组成部分,督促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抚州市审计局、财政局针对巡察发现“长期借款、长期挂账”的共性问题,组织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开展专项督导调研,并着眼堵塞漏洞,推动完善了一批财务管理制度。(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