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11日电/网评:餐饮商家“隐性收费”岂能想收就收
来源:东方网 作者:廖卫芳
6月6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其中,九江市一家火锅店因收取2元/套的消毒餐具费,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2万元罚款。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餐具是餐饮场所的必备用品,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餐饮店违规收取餐具费的行为侵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关注民生民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6月9日《长春日报》)
据瞭解,一直以来,餐饮业就存有诸多的“隐性收费”项目,比如:餐具费、餐位费、茶水费、酱料费,等等。可以说,只要餐饮商家想到的费用,都被一一列入了“收费项目”。而此次,江西九江的一家火锅店竟然向消费者收起了餐具消毒费,真的是令人出乎意料。
按说,餐饮商家在向消费者收取这些费用时,理应事先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拥有一定的知情权。但由于餐饮商家的这些收费项目基本上是“不合理”,甚至是“不合法”的,因而,餐饮商家往往采取“不告知”“默认”等途径,通过“隐性”的方式向消费者收取这些费用。
其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同时,《价格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可见,餐饮商家“隐性收费”不能“想收就收”,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且也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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