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香港国安法虽已取得巨大成效,社会上仍潜藏着反中乱港势力,绝对不能掉以轻心,他们不但尝试各种“软对抗”,试图拖慢政府施政效率,亦不断地“钻法律罅”,利用各种平台继续鼓吹分裂国家、危害国家安全的意识。这说明,还有不少关于国家安全的法例是有待完善。
笔者对于律政司至今先后两次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例表示赞同和支持。第一次是因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作出解释后,律政司提出《2023年法律执业者(修订)条例草案》,规定不具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来港参与涉及国安案件的诉讼要求,订明该等律师在参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前,必须以专案认许方式先取得特区行政长官的证明书。条例草案5月10日在立法会三读通过,《2023年法律执业者(修订)条例》并于5月12日刊宪生效,堵塞了海外大律师有机会到其他地方泄露案件涉及的国家安全内容的漏洞。
第二次则是经已完成审议、即将在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的《2023年刑事诉讼程序(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旨在修订法定上诉机制,供控方就原讼法庭在有陪审团的刑事审讯中作出的毋须答辩的判定提出上诉,以及案件呈述方式,就原讼法庭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六条,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由3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所作出的无罪裁决或命令提出上诉。条例草案填补了上诉机制上可能出现的司法不公,确保法官处理国家安全的个案时不会出现无法逆转的司法不公。
加强教育提升全民国安意识
除了完善法律,笔者认为特区政府应培养市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国安法实施后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笔者十分赞同特区政府近年加强了相关宣传工作,不但有效让市民明白法治的重要性,亦能纠正过往部分市民“重两制、轻一国”的错误观念,并透过各类活动让市民感受到香港国安法能够让“一国两制”发挥更大活力,有利香港发展,从而改善市民生活质素。笔者期望政府应持续加强相关工作,牵头带动全体市民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