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机制改革,打破制度壁垒,构建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聚焦妨碍人才社会性流动的户籍、单位等问题,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推动跨区域自由流动,以用人制度改革促进跨单位顺畅流动,以降低基层公务员招录门槛、合理设置招聘条件等政策措施引导向基层合理流动,以档案服务改革畅通职业转换,畅通人员在不同区域、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的流动渠道。加快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优化基层和扶贫一线教育、科技、医疗、农技等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拓宽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互通,推广“新八级工”制度,让人才在本职工作上能够得到认同、获得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