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地区治理架构如何强化?
A:设立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负责领导地区治理的整体策略、政策和措施;政务司副司长会主持地区治理专组,负责统筹并指挥部门的地区工作。
Q:如何监督区议员表现?
A:将引入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对行为表现不符合公众期望的区议员启动调查。民青局局长可按调查结果及建议,对有关区议员作出处理。
Q:新一届区议员的薪金和津贴有无变化?
A:政府将为来届区议员提供与现时水平相若的酬金和津贴,以支持区议员履行各项地区工作。
Q:区议会主席由地区民政事务专员担任,在强化行政主导方面有哪些好处?
A:区议会主席由当区民政事务专员担任,能更好发挥领导及协调作用。主席获赋权制订会议常规、委任委员会、委任区议员担任委员会的主席及委任非区议员的人士成为委员会的增选委员等,确保了区议会工作能够配合政府施政,在地区内,区议会、三个地区委员会及地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由政府领导,令政府在统筹地区工作上更有效,提升地区治理水平,最终协助市民在社区好好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