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临湘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李峰为亲友牟利提供帮助、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2011年至2022年,李峰担任湘阴县政府副县长、临湘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为其同学、同事亲属在工程项目承揽、结算、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贿赂。2011年至2021年,李峰违规直接投资经营烟酒等方面生意,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帮助推销,从中获利45.3万元。李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李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新林为其妻子承揽业务提供帮助、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牟利等问题。2002年至2017年,刘新林担任郴州市原规划局总规划师、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向相关房地产企业负责人打招呼,帮助其妻子卢某某承揽房地产等项目设计业务,卢某某从中获取巨额利益。2012年至2017年,刘新林违规向其管理服务对象某房地产企业老板放贷,获取利息202万余元。刘新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刘新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7. 保靖县审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尚新发在人员招录上为亲友提供帮助、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2016年上半年,尚新发担任保靖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接受其朋友请托,在未经集体决策的情况下,违规将朋友的儿子聘用到该局投资审计中心工作。2011年至2021年,尚新发先后违规投资入股某煤矿企业、某矿产品公司、某环保公司,担任该环保公司监事,并在多轮相关专项清查中予以隐瞒,未按要求如实报告。尚新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尚新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所享受的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