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7月25日电/据大公报报导,特区政府昨日公布,第七届区议会一般选举将于2023年12月10日举行。提名期于10月17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
据公布,行政长官已根据《区议会条例》(第547章)第27条,指明举行第七届区议会一般选举的日期。地区委员会界别的选举及区议会地方选区的选举将于同一天举行。选举日期已于昨日在宪报刊登。
·提名期10.17开始
此外,2023年区议会一般选举的提名期(包括地区委员会界别及区议会地方选区的选举)将于10月17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总选举事务主任会适时刊登公告指明呈交提名表格的限期和地点,以及公布相关细节。
《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已于7月10日正式刊宪生效,令特区地区治理层面亦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第七届区议会将严格按照基本法规定发挥好其咨询及服务功能,为特区地区治理工作作出应有贡献,切实回应市民期望。
政府发言人表示,将致力确保第七届区议会如期在2024年1月1日履职,并全力支持选举管理委员会按经修订的相关选举法例,筹备和举行2023年区议会一般选举,确保选举公开、公平、诚实,并安全有序、高效和人性化地顺利进行。政府亦鼓励有才能、有志服务社区的爱国爱港人士积极参选,并呼吁选民行使公民权利踊跃投票,选出新一届有志有能力的区议员为政府提供咨询及服务地区市民。
发言人续说,除重塑区议会外,亦已进一步完善地区治理体系,成立由政务司司长及政务司副司长所领导的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和专组,全面强化地区工作的高层领导和统筹能力,以及协调各相关政策局及部门有效推进落实各地区政策措施,并有效解决各跨区民生问题。目前有关委员会和专组已订定明确工作目标及相关政策措施并已积极跟进落实,务使地区治理效能能不断提升,为市民提供及时和贴心服务,令市民大众有更大获得感和幸福感。
·引入议员履职监察机制
新一届区议会由委任议员、地区委员会界别选举产生的议员和区议会地方选区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数目比例约为4:4:2,另有27名当然议员,区议员总数将会有470名。新一届区议会引入议员履职监察机制,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早前指出,机制对所有区议员一视同仁,正研究制订相关指引,要求包括区议员应有自己的办事处、定期会见市民计划,以及配合区议会主席就相关议题咨询市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