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惕金融诈骗。提防不法分子假冒使领馆或国内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部门人员,声称当事人有紧急包裹待领取、银行账户被冻结、手机号码即将被注销等,以此索要当事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或声称在国内查获当事人涉嫌洗钱、交通肇事、持有假护照、快递包裹夹带违禁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求与指定“办案人员”联系,向指定账户转账办理担保证明或撤销指控。使领馆不会打电话通知任何当事人涉案,不会要求其来馆领取相关文件或包裹,不会索要当事人银行账户和个人信息,更不会要求当事人进行转账汇款等涉金钱交易事项;不会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与当事人沟通案件,不会通过社交软件发送“警官证”、“逮捕令”等文件,要求当事人汇款至所谓“安全账户”或缴纳所谓“保证金”;凡是录音来电均为诈骗电话,请立即挂断。凡是以所谓使领馆、公检法等名义录音来电、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当事人涉嫌违法犯罪,要求向“安全账户”缴纳保证金,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平台转账,均为诈骗活动,切勿轻信。
八、警惕“高薪招聘”诈骗。不要轻信不法分子所谓“工资高、门槛低、工作时间灵活”等“高薪招聘”骗术,偷渡来越或赴第三国,导致自身安全遭受威胁。
九、谨防婚姻诈骗。个别非法中介人员伙同越南妇女以相亲或结婚为名向男方索要巨额彩礼之后再以生活不如意为由提出分手,进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如遇到介绍越南妇女进行相亲、结婚,且收取高额彩礼及中介费的,公民应切实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十、坚决抵制“小费”。入出境时如遇越口岸官员索要小费,应予明确拒绝,并设法保留有关人员工号、姓名及柜台号等相关证据,向中国驻越使领馆投诉。如旅行社工作人员要求游客向越口岸官员交纳小费,游客应向国内旅游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6-12301)。
十一、出行前建议备好个人药品,购买必要的出境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和紧急救援保险。
十二、远离黄、赌、毒。不涉足赌场和设有“有奖游戏”等带有博彩性质的场所及非正规娱乐场所,不私自聚众赌博,不帮人捎带物品进出境。
十三、如旅行期间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或因航班变更、取消等导致行程延误,请理性应对,依法维权,合情合理表达诉求。
越南报警电话:0084-113;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