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
避免“花瓶董事”“人情董事”
规则更清晰,执行才更到位。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的出台,有助于避免“花瓶董事”“人情董事”的出现,让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更好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据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介绍,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主要包括监督制衡、凝聚合力、优势互补三类:
比如,有的公司股权较为集中,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经营决策中占据压倒性优势。这种股权结构,容易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此时,独立董事就可以发挥专业、公正、独立的优势,在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各项专业委员会中发挥监督制衡作用,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再如,有的公司股权较为分散,甚至出现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公司管理层话语权和影响力过大。这种情况,也容易滋生“内部人控制”“委托—代理矛盾”等风险。对此,独立董事可以凭借其过硬的专业能力和履职表现,凝聚股东群体合力,弥补股权分散的不足,加强董事会职能,使广大股东的诉求能够更好地在企业经营中实现。
企业往往身处特定的行业或领域。尽管企业的创始团队和管理层在本领域内有着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却经常难以满足公司治理现代化、规范化的现实需求。相比之下,独立董事在会计、金融、法律等方面有着过硬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可以与企业创始团队和管理层实现优势互补,帮助公司打破原有成长路径带来的局限性。
“目前,上市公司每年至少有两次季报、一次半年报和一次年报需要披露。其信息披露的质量如何,不仅直接关乎着投资者的判断,更关乎资本市场能否健康发展。”赵锡军说,无论是确保履职能力还是提供履职资源,抑或是加强监督问责,《办法》给出的举措都体现出鲜明的问题导向、宽广的长期视野,让独立董事肩上“担子”更重了。今后,上市公司要认真对待,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创造条件;独立董事自身也要珍惜宽广的舞台,切实把责任扛起来,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