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上当时种的是什么作物?”
“当时没有种植作物。”
“那补偿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损毁的耕地面积有多少?是否可以或者已经复垦?”
“毁坏的耕地总面积0.2亩左右,因为都是石头无法复垦。当时地上没有种任何作物,为平息上访和解决问题,我们便与农户商量用20棵芒果树,每棵补350元的标准作为青苗费兑现给了农户。”
“地上没有种植作物却以青苗补偿的名义进行补偿,拿国家的项目管理资金去帮企业买单,且由个人决定该事项,此做法违反了相关纪律规定,必须予以纠正。” 瞭解清楚事情原委后,我在会上表态。
一个月后,通过做细做实工作,施工企业主动向县自然资源局还回了这笔无中生有的青苗补偿费。时任局长被追责,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作风不民主,不依规依纪开展工作,班子成员和财务及相关人员都被提醒谈话。
无中生有的“青苗补偿”背后,反映的是相关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淡漠的问题。对此,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责任,监督提醒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尊重事实、坚持原则、依规依纪工作,切不可随心所欲搞变通,做偏工作、违反制度、触犯纪律。同时,督促景谷县自然资源局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其他已支付的项目经费中是否还存在类似问题,并进一步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