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阳山分析,柯文哲如果不具备这样多数的民意支持基础,依循宪政法制的规定办理,却依然坚持要实现他的主张,那就变成“民选独裁”了。这种独裁者并不少见,只要大权在握,就想摆脱制衡,无法无天,威行专政!这不正是目前柯文哲大力批判的对象吗?却绝不是我们今后要选出的领导人。
周阳山认为,或许有人会说,“不遵守‘宪法’,不依法提名,不编列预算”,不正是绕过宪政法制的另类巧门吗?这才是真正的政治艺术啊!我们且看“宪法”是如何应对这样的“违宪独裁者”。
周阳山提到,“宪法”第48条明载,“总统”应于就职时宣誓:“余谨以至诚,向全国人民宣誓,余必遵守‘宪法’,尽忠职务,增进人民福利,保卫国家,无负国民付托。如违誓言,愿受国家严厉之制裁。谨誓!”如果我们选出来的政治领袖,在大选之前就已公开向“国人”坦言他不会“守宪、行宪”,而且还可以脱法违宪,拒绝民主法治的规范,这样选出来的人不正是应该被“严厉制裁”的对象?如此一来,我们口口声声倡导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和维护宪政,究竟伊于胡底?
最后,周阳山表示,现在看来,弥补之计是柯文哲的选举幕僚和公民教师,赶紧给他补“宪政民主”的基本课,不能再随便讲了,否则终将成为可悲的反面教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