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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查报告看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成效
http://www.CRNTT.com   2023-10-22 09:29:22


 
  报告显示,按照科学技术进步法修法精神,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积极推进科普法、政府采购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覆盖全面、层次分明的科技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与此同时,我国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

  报告指出,我国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集中优势资源助力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中国科学院等国家科研机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中国电科等科技领军企业成为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的中坚力量;按照市场机制联合组建的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成为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的重要组织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报告显示,我国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首批试点即将完成,40家试点单位探索按比例赋权、“先确权后转化”“先使用后付费”等成果转化新模式。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高效带动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向科技成果转化阶段聚集。

  报告指出,我国以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为着力点,深化“三评”改革、开展“减负”行动、扩大科研自主权、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治理,实行科研项目“揭榜挂帅”“赛马制”、首席科学家负责制等新型管理方式,科技创新的制度环境更加完善,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更好以法治手段促进科技创新

  报告指出,科学技术进步法支撑保障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同时,在实施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在创新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具体包括:对科技创新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协同创新整体效能有待提高,基础研究源头供给能力短板明显,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仍需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存在堵点,科技投入与人才保障机制有待健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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