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文章强调,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推动金融监管机构改革,是当前中国金融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国根据金融工作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优化金融监管格局,由“一行两会”调整为“一行三会”再到现在的“一委一行一局一会”,形成了全覆盖、全流程、全行为的金融监管体系。在新的监管体系下,中国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
不断健全金融领域法律法规和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有效抑制金融机构盲目扩张,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充实政策工具箱,完善逆周期监管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防范风险跨机构跨市场和跨国境传染。对互联网平台金融业务实施常态化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稳步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
文章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取得显着成果。人民币国际化稳步发展。2016年人民币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并在2022年的提值审查中权重由10.92%上调至12.28%。2021年,人民币超过日元成为全球第四位支付货币。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不断深化,先后开通沪港通、深港通、沪伦通等互联互通机制,QFII、RQFII、QDII等外汇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境外上市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程度显着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的能力稳步提高,相继发起成立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作为二十国集团(G20)和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成员,中国还积极参与制定各项改革政策,为国际金融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未来,中国将以扩大制度型开放为重点,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扩大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为此,需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高全球金融要素流转效率,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积极防范和应对国际金融风险。
做好金融创新大文章
文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增长质量显着提升,始终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通过地区试点,初步构建适应各类科技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产品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助力企业和社会其他成员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推进数字金融发展,加快实现金融单位和科技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与升级。
未来,需要继续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领域的工作。在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等领域的创新上持续发力,更加关注民生领域的金融创新工作,更加注重金融在拓宽养老产业融资、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以更多的融资渠道、更低的融资成本、更优的资金质量推动金融创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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