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制建设有效整合反腐败工作全链条力量
反腐败协调小组是党中央加强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性安排,首要职责是推动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安徽省切实加强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做实做细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职能,推动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具体化常态化。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修订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研究制定贯彻《规划》若干举措,自觉把党中央反腐败的主张意图、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任务要求、目标安排。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反腐败各项工作高效顺畅、有力有序。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为省委落实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省纪委监委一体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省委制定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指导意见,召开全省警示教育大会,严肃查处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白金明、亳州市政府原市长邓真晓等一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各成员单位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下,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反腐败协调工作的业务指导,齐心协力抓好反腐败各方面、各环节任务落实。
监督贯通顺畅有为。省纪委监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新修订的党章关于“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要求,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各类监督优势互补、同向发力。推进监督力量整合,在粮食领域专项整治中,协调审计、财政、统计等专业力量深度参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严肃查处包括省粮食集团连续3任“一把手”在内的一批粮仓“硕鼠”,坚决守住管好“江淮粮仓”。推进监督程序契合,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台办理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省高院、省检察院制定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流程,加强指定管辖、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审判等环节的协作配合,工作更加顺畅高效。推进监督工作融合,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协调制度,制定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14条措施,省委宣传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舆论监督,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等深入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惩治腐败扎实有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严查重点问题,坚持反腐败斗争首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着力消除政治隐患。省监委、省检察院联合发布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指导在办理行贿犯罪案件中准确适用法律、把握政策;省司法厅牵头制定依法惩治行贿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意见,坚决防止不良资本侵蚀党的执政根基。紧盯重点对象,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若干措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若干规定,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十一届省委以来,省纪委监委立案厅级干部案件106件,处分厅级干部105人。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金融、国企、政法、开发区、城市绿化工程、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防范化解腐败风险及关联性经济社会风险。
协调机制规范有序。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斗争。完善线索移送机制,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问题线索移送和案件通报等协作配合工作清单,省纪委监委、省审计厅联合出台省审计厅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省财政厅建立财会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省公安厅完善线索受理、移交、反馈工作机制,推动党纪政务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有效衔接。完善措施协同机制,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定沟通协调事项清单,省委政法委制定协助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办法,省公安厅出台配合省纪委监委工作操作规范,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等单位印发反洗钱协作配合意见。完善跨区协查机制,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协作配合有关规定,各成员单位积极办理跨地区跨部门协查事项,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提供保障、做好服务。
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反腐败协调工作
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必须深刻领会《规划》重要精神和实践要求,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健全高效顺畅的反腐败协调机制,坚决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必须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强的领导核心是反腐败斗争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障。落实好《规划》目标任务要求,要牢牢把握加强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根本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牢牢掌握正风肃纪反腐的领导权、主动权,不断完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化,切实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强大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腐败效能,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全面从严治党十年磨一剑,取得了显着成效,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落实好《规划》目标任务要求,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判断和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永恒课题,做到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要清醒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更加注重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
必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对纪委的主要任务予以充实完善。落实好《规划》目标任务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章要求,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围绕提升“不敢腐的震慑力”加强组织协调,督促职能部门既分工负责、又通力协作,使反腐败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围绕提升“不能腐的约束力”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围绕提升“不想腐的感召力”加强组织协调,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全面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
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极其重要的品格。落实好《规划》目标任务要求,要发扬顽强的斗争精神,以党性立身做事,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关键时刻豁得出去,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决消除腐败这个最大危险。要保持坚韧的斗争意志,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精神境界、“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强烈使命担当和“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大无畏气概,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要练就高超的斗争本领,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完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健全腐败案件办理程序衔接机制,使反腐败斗争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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