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市场规律,才能更好激发市场活力。例如,我国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将以往对承运人服务规定过细、管得过死的条款给予了较大幅度的删减和调整,不再对客票有效期、行李尺寸和重量、免费行李额、逾重行李费等进行统一规定,这样承运人可根据企业经营特点自行制定相关标准并对外公布,从而更好发挥承运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就充分体现了简政放权、发挥市场机制决定作用,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的理念。
当市场失灵或有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如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就需要政府来解决。市场能做的尽量交给市场,市场不能做或做得不够好的,就需要政府有为,创造市场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基础和条件。该政府管的必须管到位,如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秩序、反对垄断、必要的市场准入、打击市场犯罪等。只有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理清楚,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经济社会发展才是良性的过程。
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如何理解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对建设市场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
许志端: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只有建立健全并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才能确保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首先是产权保护。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基石。我国宪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私产权的保护作出了系统性安排,这为一流营商环境的塑造奠定了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厘清市场主体财产权利的边界,用制度来保障主体对客体的既是法定又是排他专属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权益,才能减少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建立对市场的稳定预期。
市场准入是市场竞争的“入口”和市场资源配置的“起点”。通过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赋予市场主体更多的主动权,有利于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和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同时,也可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有利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收缩政府审批范围、创新政府监管方式,不断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效能,促进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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