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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要蹄疾而步稳
http://www.CRNTT.com   2024-01-04 08:23:22


 
  其次,以自贸区开放平台建设为载体,推进金融制度先试先行。要坚持渐进式的开放思维和以点带面的改革方式,构建以自贸区为载体的体制机制创新“压力测试试验田”,加快形成与高标准规则相衔接的国内制度体系。一是切实发挥好授权立法的作用,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不断探索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持续推动市场化改革,真正做到“三零”(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标准的“境内关外”自贸区建设,为全国范围内建立公开、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创新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和跨境服务贸易的负面清单内容与形式,探索实行两张清单一体化管理,加快推进投资便利化、监管便捷化、法制规范化建设。三是对标全球营商环境评价标准,着重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全球生产要素的积极有序自由流动,进一步巩固与提升科技创新、产业标准、贸易规则的国际竞争力水平。

  最后,统筹金融开放与金融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身处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扩大开放,要坚持管得住才能放得开,将风险防控作为事关成败得失的最关键变量。一是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顶层设计,切实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并利用新兴信息技术大力提升监管能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管责任落实和问责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二是建立高标准、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健全宏观审慎和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特别是要处理好利用外资和安全审查的关系,在审慎放宽特定行业的外商投资准入的同时,建立健全安全审查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管控。三是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共同应对跨境资本异常流动,提高开放条件下的宏观审慎监管水平,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机制,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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