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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闽台农用兰花铺就乡村致富路(图片来源:新华社) |
中评社北京1月10日电/据中通社报导,商务部、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8日联合印发《关于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内容提及要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先行、加强对台招商引资等措施,以深化闽台产业融合发展。
《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14项措施。一是支持福建扩大对台开放合作。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支持福建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支持福建加强对台招商引资。
二是支持福建对台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福建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福建打造对台贸易枢纽,探索两岸服务贸易合作新业态。
三是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深化闽台产业融合,助力福建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支持福建对台合作平台建设。
四是助力在闽台企融入国内大循环。推动福建内外贸一体化建设,支持在闽台企申报老字号,支持福建对台会展交流。
五是促进重点区域加快融合发展。支持福建沿海地区密切与金门、马祖贸易往来,加强与金门、马祖合作开展园区建设。
《通知》提到,若干措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闽台经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经贸融合发展,支持台商台企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
据此前报导,大陆在去年9月12日公布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新举措,希望透过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实现“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而在上述新政方针下,大陆今年元旦起已在福建实施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实施,提供台湾民众在福建通关、办证等便利,让台湾民众来闽实现“想来即来”,在闽定居落户“愿落尽落”。(来源:中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