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发力。
一是稳步扩大“新三样”出口。以“新三样”为代表的高技术、高附加值、引领绿色转型的产品正在成为我国出口新的增长点,充分体现出口质量和效益的提升。未来,“新三样”出口仍有较大增长空间,需充分发挥我国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优势,抓住能源革命、绿色革命和数字革命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用好我国综合优势,带动新产品、新业态、新产业发展;引导“新三样”行业有序发展,避免陷入单纯价格竞争,支持相关行业企业以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国际市场份额为目标,强化我国全产业链优势,进一步巩固海外市场;支持相关企业不断拓展市场,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重视与发展中国家、新兴经济体以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合作,降低外部风险。
二是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日益成为我国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和深化对外开放的新抓手。要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提升传统服务贸易综合竞争力,培育服务贸易新模式新业态,拓展特色优势领域服务出口,推动服务贸易均衡协调发展。要壮大服务贸易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业企业,引导企业在新兴领域加强国际化布局,积极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合作。要深化服务贸易国际合作,进一步推动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提质升级扩围,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区,加强与相关国家在海关、税收、监管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探索在数据跨境流动、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标准、规则和制度对接。
三是拓展中间品贸易。中间品是用于生产其他商品和服务的产品,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联结得十分紧密。拓展中间品贸易,不仅能为其他国家产业链发展提供支撑,而且能使其他国家更好分享我国发展红利。对此,需用好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带来的机遇,支持有条件有优势的省份加大对相关国家的出口,加强与中间品贸易增速较快的国家合作。
四是重视发展数字贸易。数字贸易能够打破传统贸易的时空限制,对全球贸易模式、结构、规则等产生深刻影响,代表了全球贸易发展的方向。《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2》显示,2022年,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额为3727.1亿美元,同比增长3.4%。进一步激发数字贸易的发展潜力,要锻造数字贸易全球竞争优势,完善数据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开放平台升级和经营主体竞争力提升;要推动国际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同时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不断完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为数字贸易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强大支撑;要支持我国数字企业出海发展,积极参加和培育建设国际性产业联盟等,提升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方面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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