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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义务役1年役期公投提案内容。(照:截自“中选会”网站) |
中评社台北1月19日电/“中央选举委员会”今天举行委员会议决定,由领衔人新党舆情中心主任季节提出的“废止义务役一年役期”公投提案须举行听证会,厘清争点。
新党去年宣布将提出“反对兵役延长”公投,新党舆情中心主任季节领衔提出“您是否同意,废止2022年12月29日‘国防部′宣布‘将民国94年次(含)以后出生之役男义务役役期延长为1年’之公告?”公投提案。“中选会”今天透过新闻稿指出,此提案经“中选会”委员会议审议后认定有举行听证必要,藉以厘清相关争点。
“中选会”说明,依据公民投票法第10条第3项规定,主管机关于收到公民投票提案或补正提案后,应于60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叙明理由,通知提案人之领衔人于30日内补正,并以一次为限,届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规定者予以驳回:一、提案非第二条规定之“全国性”公民投票适用事项。二、提案违反前条第四项所定办法之规定。三、提案不合第一条第二项或前条第八项规定。四、提案有第32条规定之情事。五、提案内容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及同条第4项规定:“主管机关依前项规定命补正者,应先举行听证会,厘清相关争点并协助提案人之领衔人进行必要之补正。”。
“中选会”表示,有关“全国性”公民投票案最新进度,民众可至“中选会”网站“全国性公民投票专区”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