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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委将推修法让核电厂延役。台电强调,除需突破法规之限制外,仍须面对安全审查程序及核废料处置问题。(台“经济部”网站) |
中评社台北1月23日电/台湾电力公司今日发布新闻稿指出,有关23日中国国民党团召开记者会表示,将推动修法让核电厂延役。台电尊重“立委”职权,但台电强调,现阶段核能延役除需突破法规之限制外,仍须面对严峻的安全审查程序及用过核燃料处置的问题,这都需要社会的支持和地方的同意。
蓝委王鸿薇、吴怡玎、国民党“立委”当选人李彦秀及罗智强23日举行“纠正错误能源政策,蓝委推修法让核电厂延役”记者会。
蓝委们指出有鉴于台湾电力需求攀升,并跟上国际“净零排碳”、“重启核能”政策趋势,宣示未来推动修法解套核电厂延役。针对《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第六条修正,修正后不设定延役申请期限,由主管机关审核,在加强检视核能安全无虞后运转,同时达到国际气候承诺目标与解决台湾能源需求攀升。
台电说明,核电厂若要延役,需先针对机械、电气、仪控等类设备及结构物件,进行运转环境下的材料老化、设备运转特性、及未来维护保养策略等,通盘性盘点与检视,并提出延役计划(内容含括设备老化管理方案、福岛强化方案等)送核安会进行安全审查,以确保核能安全,审查时程难以预估。
台电指出,延役前核电厂须再完成部分设备汰换更新、福岛安全强化方案及耐震补强工程。而延役仍须诚实面对用过核燃料处置的问题,如核二厂乾式贮存设施因新北市政府阻挠无法动工,致使炉心用过核燃料迄未退出,无法抽换炉心用过燃料,核二1号机甚至因此提早半年停机。乾贮设施兴建与启用必须获得地方政府的支持,才有办法延役。
台电表示,目前社会仍对延役有不同意见,若要延役,仍需与社会沟通,取得共识。对于延役的修法,相信新“国会”上会有更多讨论,台电身为公营事业,会充分准备科学根据及相关资料,向“国会”报告说明核电厂现况,并配合政府指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