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有利于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新领域新模式不断涌现,相应领域规则的制定和完善成为全球经济治理的新热点。在此背景下,需要通过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相关规则制定,增强与其他经济体的制度协调,不断提升我国全球要素资源配置水平,推动国际经贸规则向着更加公平、公正、透明、合理的方向发展,为各国提供更多发展机遇。
把握内涵特征
从内容上看,制度型开放是系统性构建满足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的规则体系。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拓展,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合作,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水平持续提升。这就意味着,我们要在规则、规制、标准、管理等各领域全面系统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从范围上看,制度型开放正由边境规则向边境后规则延伸和拓展。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程度并不高,对外开放大多以货物贸易和制造业利用外资为主,对接的国际经贸规则也集中于关税、外资准入等传统的边境规则方面。随着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对外开放所涉及的规则范围大幅拓展,数据、创新、金融、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劳动者保护、补贴等方面的边境后规则对开展国际经贸合作的影响日益增强。着眼于这些领域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是当前制度型开放的重点所在。
从层次上看,制度型开放体现了更深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的深度融合。40多年来,改革和开放始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深化改革有效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释放需求潜力,为我国对外开放合作创造了良好条件;扩大开放在吸引各类先进生产要素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国经贸规则、管理制度等的完善。制度型开放涉及商事制度、知识产权保护、监管一致性、环境保护等重要改革任务,为形成改革和开放深度融合的良好局面提供重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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