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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16条举措支持高技能人才在厦发展
http://www.CRNTT.com   2024-01-27 14:21:50


 
定“预备案”,对暂无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企业可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模式,面向内部职工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并着重朝数字经济方向探索开展“一试双证”试点,将社会认可度较高的行业证书与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直接挂钩,职工通过一次考核即可同时获得行业权威认证的能力证书和经政府备案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

  此外,年满18周岁的台湾地区居民,持有人社部门公布的厦门市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水平评价类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且在厦门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的,其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原则上按“非禁即享”原则予以直接采认,就可在厦门提供专业服务,享受同等待遇,目前目录清单已扩展至60项。

  在每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对技能水平有一定要求的岗位也可有针对性设置报考要求,适当放宽学历、年龄限制,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全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可直接通过考察的方式简化程序招聘到与所获技能奖项相符的事业单位岗位。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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