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民警赵旭琳介绍,股票群的“讲师”就是用这种方式把投资者吸引到电影项目上。“这个微信群是以‘荐股’‘老师学员交流群’的名义建的,里面有讲股票的‘讲师’,其他人就是学习投资股票的学员,但很多账号就是吸粉团队的工作人员,一个人使用好几个微信号,扮演着各种不同的身份,通过不同的渲染,让受害人对‘讲师’信任。‘讲师’在直播间等着受害人购买了电影份额之后,会逐渐淡出直播间,之前是一天一开直播,后面会变成一周一开,再到后面变成半个月开一次,大家淡忘之后,微信群就会被解散。”
兰州公安和检察机关公布的涉案影片,其中一些是由知名艺人出演,已经正式上映。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庞杰介绍,受害者对这些电影的投资之所以被认为是遭遇诈骗,关键在于相关公司虚构了影片的投资额和自己所持有的份额。
庞杰表示:“比如,这部电影本来投资是4000万元,部分投资份额经过两三家转手到嫌疑人手里,嫌疑人可能买了10%的份额,但是在跟受害人签订协议的时候或者在宣传的时候说,这部电影总造价是2亿元左右,以这种方式来诈骗,溢价最高到5倍。受害者投资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这部电影的实际投资额是多少,只能看着给其转让份额的公司在合同上写多少就是多少。电影成本其实不是很高,票房再好也挣不了很多钱,目的就是诈骗,钱进入账户以后,大家就瓜分掉了。”
警方调查发现,这些钱大约六成分给负责宣传推广的人员,也就是“吸粉引流”的水军团队,四成用于公司购买电影投资份额,发放员工工资,租赁场地,印刷合同等成本,以及个人挥霍。而用于吸引客户的这些影片投资份额,经过了多次转卖、“注水”,也为警方的调查增加难度。
庞杰说:“越往下越不好查,因为越是下面,越有加价行为,中间都有‘猫腻’,所以他们不会说实话,也不会太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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