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推动案件审理协作配合工作转起来
坚持把案件审理协作配合工作作为市纪委监委机关年度重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切实推动案件审理协作配合工作落实落地。
及时充分移送案件。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在工作中常提醒、勤叮嘱、深检查,要求各办案单位自觉做到有案必须移、有案主动移。牵头单位积极作为,坚持督促办案单位“主动报”与自身通过多种方式“主动找”相结合。各办案单位逐步适应新模式,养成移送协作配合审理新习惯,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提请开展协作审理、交叉审理、集中审理。
科学合理调配人员。建立139人的审理小组人员库,入库人员所在单位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派出本单位入库人员到其他单位开展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充分保障工作时间。牵头单位在分配案件时综合考虑案件难易、业务领域、能力特长、新老搭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审理人员、组建审理组,确保案件有人审、能审好。截至目前,已有116名入库审理人员参与协作、交叉审理,占入库人员83.5%。
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各相关单位及审理组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七步工作流程”“四项保障机制”等开展工作,严格履行各自职责、权限。牵头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出台工作流程和文书模板,建立7项制度机制,切实提升各板块审理协作配合的规范性、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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