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2024年底前,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还可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偿还该企业及其集团控股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
“通过经营性物业贷款,房企可以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自身流动性,降低短期偿债压力。”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经营性物业贷款可用于置换存量债务,有利于房企缓解资金链紧张,优化债务结构。
金融监管总局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余额分别是12.3万亿元和38.3万亿元。2023年金融机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3万亿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6.4万亿元,向房地产企业提供并购贷款、存量展期贷款合计超过1万亿元。2023年末,银行购买房企债券余额4275亿元,比2022年增长了15%。
“房地产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影响,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也息息相关,金融业责无旁贷,必须大力支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将指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现有的金融支持政策,继续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保持房地产信贷整体稳定,满足合理融资需求,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改善行业融资性和经营性现金流、优化调整房地产金融政策、出台房地产“金融十六条”……近年来,金融机构在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着力支持房地产企业特别是头部房企的融资渠道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抓紧落实通知要求,指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