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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华社) |
中评社香港2月8日电/特区政府正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进行公众咨询。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昨日接受传媒访问,逐一回应立法细节问题,强调23条立法完成后,将与香港国安法共同构筑起“防护网”,更好保障市民的人权自由和香港的营商环境,为香港带来持久安宁。
林定国表示,23条订立后不会影响市民的言论、集会自由。外国领事、外国商会大部分都同意为23条立法是香港的宪制责任,并不会影响做生意。
基本法23条立法其中一个关注焦点,是窃取及泄露国家机密。其实现行的《官方机密条例》,已经有一定条款规管窃取或泄露机密行为,今次23条立法是要将相关罪名重新整合修订。林定国表示,“国家秘密”必须涵盖七项事项其中一项,同时亦要在符合“没有合法权限下予以披露,便相当可能会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下,才属于“国家秘密”。他重申,是否以公众利益作为窃取国家机密罪的辩护理由,不同地方做法不同,目前正在研究。他续说,如果披露机密的公众利益,比维持机密更加重大,相信只会出现在有凌驾性、危急和会影响市民生命安全的情况,辩护理由须列出清晰严谨条件,避免被滥用。他指明白公众关注是否容许以“公众利益”作为“国家机密”罪的抗辩理由,但强调并不能以单一例子去说明解释,希望以大原则方面去订立,令条例更加清晰。
有记者问到,23条成立后市民的集会游行的权利有否转变。邓炳强说,香港国安法明确规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同时亦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他续说,有关集会或游行由《公安条例》规管,未来都是沿用《公安条例》去规管游行示威,必须考虑集会或游行的秩序及公共安全而发出“不反对通知书”。“集会游行的保障在23条立法前后完全一模一样,并无不同。”
确保集会游行和平安全
至于在游行期间需要佩戴识别卡牌,邓炳强解释说,这是基于《公安条例》为了确保公众集会及公众游行能够和平、安全、有序和合法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