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还发生了一宗“意外”。据台湾媒体报导,当朱凤莲表达,泉州市红十字会等派人陪同家属于二十日赴金门,接回两名生还人员并处理相关善后事宜之后,台湾当局“海巡署”曾致电泉州市红十字会,希望能够就人员交接事宜进行“沟通”。但遭到泉州市红十字会“拒接电话”。这就可以助证,泉州市红十字会人员,今日将会拒绝与“海巡署”人员接触。如果台湾当局是有诚意和善意处理“二一四事件”的后续事宜的话,今日应当是委托台湾地区红十字会,至少也是金门县的红十字会组织,与泉州市红十字会人员进行接触及交接。
倘果如此,可能将会引带出,在民进党当局仍然拒绝承认“九二共识”的情况下,倘若两岸间有急切需要联络交接的情况时,由两岸的红十字会出面,就是既可以维持现行的“停止两岸制度性联络机制”的政策,也可以就关系到两岸救急就难的紧急情况进行必要的联络。
实际上,在台湾方面,红十字会是一个单纯的民间组织,但其主掌人员都具有“深蓝”的背景,与大陆红十字会的关系良好。民进党“新潮流系立委”段宜康,就曾经提案“撤销红十字会”。因此,由两岸红十字会进行紧急联络,并不抵触“停止两岸制度性联络机制”的政策。
其实,早在蒋经国奉行“三不政策”之时,两岸红十字会就扮演了重要的联络角色。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日,蒋经国授权台湾地区红十字会代表“政府”与大陆的中国红十字会接触,作为两岸沟通的窗口。经两岸红十字会协商后,蒋经国开放台湾居民赴大陆探亲。一九八八年三月十九日,台湾当局宣布实施“通信不通邮”的政策,从四月十八日起,台湾民众可由台湾地区红十字会的50000号信箱向大陆投寄信件,这是台湾当局首次开放两岸的间接通邮。这种“间接通邮”的方式,是由台湾地区红十字会专门印制封面印有“香港•内详”的航空信封,让台湾民众将寄往大陆的信件收入该信封内,再由红十字会拆封后集中运往香港并转运大陆。大陆居民寄往台湾亲友的信件,也是在外信封上写上台湾50000号信箱收。这种“通信不通邮”方式,直到一九八九年七月七日正式宣告撤销,实施“直接通邮”为止。在“间接通邮”到“直接通邮”的一年零一个月又二十一天中,台湾寄往大陆的信件共有三百六十九万多封。由此可见,台湾地区红十字会为两岸关系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九九零年三四月间,大陆国务院卫生部部长兼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陈敏章,及中国奥委会副主席兼国际奥会执行委员何振梁,主动以私人身份,致函邀请身兼国际奥委会委员、“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长及“总统府国策顾问”三项职务的徐亨,能早日往北京访问。徐亨在获得李登辉许可后,于五六月间组团访问大陆,由大陆红十字会副秘书长曲折、台湾地区红十字会副秘书长常松茂进行了工作会谈,达成了五项口头协议,内容包括:台胞来大陆和大陆民众赴台衍生的伤、病、亡及证件期等事宜,红十字会应给予积极必要的协助;大陆红十字会将继续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处理有关台湾渔船海难事件;台湾红十字会将积极向台湾有关部门交涉,给予在台湾沿海从事正常渔业生产的大陆渔民人道主义的待遇等。
有了这次接触之后,为切实解决私渡人员的遣返问题,避免再出现死伤悲剧,一九九零年八月,中国红十字总会向台湾地区红十字组织建议,双方签定谴返作业协议,将私渡人员遣返纳入规范程式,使遣返作业在两岸红十字组织的见证下进行。双方决定在当时尚未解除“戒严”、仍是“战地”的金门岛进行秘密协商。大陆方面由国台办交流局副局长乐美真(伍修权女婿),台湾当局由“国防部”参谋本部作战次长室中将邓定秩,分别以“顾问”名义率队抵达金门,经过谈判,由两岸红十字会秘书长韩长林、陈长文签署《金门协议》。这是继“华航谈判”后,两岸之间就具体事务进行的接触谈判。《金门协议》成为两岸执行遣返任务的依据,也是日后签署《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合作协议》的雏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