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2023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商请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协同开展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并从加强沟通联络、强化工作衔接、协同推进体系治理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强化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整治涉粮腐败取得实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根据相关涉案党员干部为他人在政策性粮食存储方面提供便利等问题线索,商请公安机关介入,对相关涉案违法犯罪人员依法刑事拘留。四川省纪委监委加强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接,协同开展涉粮国有企业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帮助企业挽回损失,目前已执行到位5928万元,财产保全1.9亿元。
一体谋划和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涉案对象自书廉政风险建议书、普遍性问题清单、案件剖析报告“三书一单一报告”的方式,督促粮食主管部门、涉粮国有企业强监管、堵漏洞、补短板。2023年以来,制定修订各类管理制度文件240件。着眼于解决国有粮食企业党建工作弱化、虚化等问题,云南省纪委监委督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支部建在粮库”的指导意见》,创建党员先锋岗、示范仓,全面提升国有粮食企业党建质量。
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破除深层次行业共性问题,构建制度性、长远性、根本性的监管治理体系。安徽省纪委监委督促推动主管部门深化企业改革,全省154家承担省市县政府储备企业,已有133家全面实现政策性与经营性“两分离”,其他企业全部做到实物、账务、财务和人员“四分开”。山西省纪委监委督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粮食购销监管和粮库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扎实推动现代化高标准智慧粮库建设。目前,全省190个粮库中有174个实现动态远程监管、粮情在线监控,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数据互联互通。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